胚胎幹細胞的發展現況    

諮詢╱衛生署醫政處第六科科長 林錦麗
   婦產科醫學會名譽理事長 李茂盛
採訪╱林嬪嬙    企劃編輯╱張玉櫻


幹細胞在醫療上的應用又有重大突破!日前南韓一名脊椎受傷癱瘓二十年婦女,經過幹細胞治療後重新站了起來,成為全球第一位成功案例;而瑞士也剛公投通過開放人類胚胎幹細胞研究,幹細胞的研究發展將為醫療帶來重大變革,也將成為生物科技發展最重要的一環。

瑞士公投開放胚胎幹細胞研究
幹細胞是從胚胎中分離出來的細胞,利用手術方法萃取內細胞群進行組織培養,使永久再生。胚胎幹細胞的神奇之處,在於具有完全能力發展成一個完整生命個體所需的各種不同的細胞組織。
雖然幹細胞治療一直存在許多爭議,不過瑞士在2004年11月通過公民投票,決議開放人類胚胎幹細胞研究,雖然限制研究人員只能使用形成7天以內的胚胎,且不能有複製行為,但對醫界而言,是開放幹細胞治療的一大突破,同時也為許多病患帶來更多希望。
幹細胞研究在持續且快速發展中,國內進展如何?婦產科醫學會名譽理事長李茂盛表示,胚胎幹細胞的研究目前在國內共有4個細胞群,在亞洲國家中,台灣和韓國的發展較其他國家領先。

胚胎幹細胞--最具醫學潛力
和其他成體幹細胞比較,胚胎幹細胞是目前各類幹細胞中最具發展潛力的一種,國際研究認為胚胎幹細胞對心血管疾病、糖尿病、巴金森氏症、阿茲海默症等疾病的治療都有相當潛力。

胚胎幹細胞對生物科技方面有兩大影響:

  1. 利用胚胎幹細胞進行藥物篩檢:
    例如新藥研發中必須經過一連串試驗才能確定其傷害性,如果經人體實驗失敗後必須重來,因此,一般而言,一項新藥的研發時間約在10∼20年之間;若利用胚胎幹細胞進行測試,可縮短新藥研發時間為1∼2年,且對人類的傷害可望減到最小。

  2. 使用於生物製劑的開發:
    例如肝癌、子宮頸癌等癌症的早期檢測,可利用胚胎幹細胞進行藥物製劑的開發,以及早做診斷。
    在治療方面,以腦中風和脊椎受損病人最具成效。將胚胎幹細胞打入腦中風病人體內,可使幹細胞在病患腦中受損部位進行壞死細胞的修復,讓細胞得以再生;另外像是中腦發生病變的巴金森氏症病人,也可以把幹細胞打入中腦,修復病變部位;脊椎受損病患也能利用幹細胞做體外培養,再將組織打進患處,讓患者有重新站起來的機會;同樣道理,心肌梗塞病人也可利用幹細胞修補能力,讓心臟細胞恢復功能。

器官複製是未來重要發展
除了以上細胞組織工程之外,器官複製將是胚胎幹細胞未來的一項重要發展,利用幹細胞做體外器官複製,包括肝臟、腎臟等器官,都能重新打造,造福更多重症病患。未來,血荒問題也將由幹細胞的應用獲得解決,透過幹細胞進行體外製造更多血液,可獲得充足血液存量。嚴重皮膚燒燙傷患者必須施行皮膚移植,如果範圍大,取得自體皮膚比較困難,未來若能利用幹細胞做體外培養,就能得到足夠皮膚組織供病患進行移植;眼角膜受損患者同樣也能利用幹細胞體外培養技術,獲得新的眼角膜。這些都是胚胎幹細胞具有的治療潛力。

國內未有法令規範
由於胚胎幹細胞狀況比較特殊,衛生署目前並無特定法令規範,雖然已著手邀集專家學者與醫界共同研商立法事宜,但現階段只能以胚胎幹細胞研究的倫理規範中規定,研究使用的胚胎來源只限:自然流產的胚胎組織、符合優生保健法規定的人工流產胚胎組織,以及施行人工生殖後,所剩餘必須銷毀的胚胎,但以受精後未超過14天的胚胎為限。此外,也不得以捐贈的精卵,透過人工受精方式製造胚胎供研究使用。而這方面的研究必須以治療及改善病情為目的,具爭議性的醫療並不鼓勵,當然複製行為更要禁止。
衛生署醫政處第六科林錦麗科長表示,法規方面這一兩年內應該不會有所改變,因為與國際相比較,胚胎幹細胞的研究在國內算是剛起步,如果一旦立法,將有更嚴格的規範,因此目前衛生署比較不希望因法規的限制而影響研究情形。
李茂盛醫師表示,政府在法規方面應該有所鬆綁,且要積極鼓勵。而胚胎幹細胞的研究之所以會引起道德爭議,主要是因為有一派人士的主張認為胚胎是一個生命,在從事研究的過程中如果將它銷毀,等於扼殺生命,而且,假使人類可透過無性生殖複製出一個人,將徹底顛覆自然定律。李茂盛醫師認為,只要不把胚胎幹細胞重新植回人體做「複製」,應該是值得鼓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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